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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学生赴台湾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2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系(部)、各单位:

 

我校从2013年起已派出十批优秀学生赴台湾师范大学等台湾高校进行交流学习。为进一步加强校际合作,拓宽学生海外视野,学校今年将选派一批学生到台湾师范大学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出时间

    2018年秋季学期(2018年9月-2019年1月)

 

二、选派名额:15人     

 

三、学校介绍

具体可参考学校简介(附件2)

 

四、申请条件

(一)我校在籍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并已无欠费。

(二)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三)爱国爱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无违纪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有较强适应能力,能完成境外交流学习任务。

(五)满足以上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1.获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2.参加市级以上有关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

3.通过大学英语CET-4考试。

 

五、学分认定

我校学生在台湾高校修读本专业课程,按专业要求所获得的学分视为有效学分,学习期满回校继续完成相关学业。

 

五、 

六、申请办法

申请人须按照要求填报相关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请咨询国际交流中心邓老师),并于2018年4月10日(星期二)下午4:30前将漓江学院学生出国(境)申请表及其他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中心,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推荐人选。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3699355,15277335800。


七、费用说明

(一)项目申请手续费及办理证件赴台证件费用约2000元人民币。

(二)在台学习期间,学生自行承担往返机票、在台学习期间的学费、食宿费、杂费等费用。

(三)学生按规定向学校缴纳应付学杂费之后方可外出交流学习(免交一学期住宿费)。

附件:

1.    漓江学院本科生赴境外交流申请表

2.    台湾师范大学简介及收费标准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8年3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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