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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院要闻

【重要提醒】给市民的一封信

来源: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13 15:29 阅读次数: 【字体 |  

广大市民:

据青岛市卫生健康部门通报,截止2020年10月11日,青岛市共发现6例确诊病例,6例无症状感染者,经流行病学调查,专家组初步判断,以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与青岛市胸科医院高度关联。该院部分独立区域承担收治境外输入新冠病毒感染者的任务,具体感染源有待进一步排查。为严防疫情输入我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请大家做好以下措施:

一、9月27日后,曾前往青岛市的市民,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建议居家健康观察,并第一时间就近到具有新冠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自由有序流动。

二、自10月13日起,从青岛市返回桂林和来桂林人员,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方可进入桂林,到桂林后应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纳入社区管理,立即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须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除必要的工作和生活外,不外出、不聚餐、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当及时到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三、市民在非必要情况下,近期不要前往青岛;如必需前往青岛,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青岛返桂后,按上述第二点做好防护措施。

四、国庆长假期间,接待过来自青岛的旅游团或散客的导游、司乘人员、酒店工作人员和餐饮店工作人员,建议第一时间到具有新冠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五、建议各旅行社近期暂停接待来自青岛的旅游团或散客。

六、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注意正确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线的安全社交距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七、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市民主动向社区报备检测无责。一旦发现有隐瞒情况,且造成疫情传播后果,将承担法律责任。


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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