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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学学院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会议

来源:语言文学学院 作者: 邓克鹏 发布时间:2020-07-18 14:03 阅读次数: 【字体 |  

语言文学学院为做好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加强学院上下级领导与各位老师的廉洁性、公开性、守法性,促进相关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守道德操守,7月17日下午三点在党建活动室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学习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语言文学学院班子成员及全体辅导员,会议由党总支书记江仿主持。

江仿书记首先解读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目的。重点就本法处分种类和适用、违法行为及其适用情形、政务处分的程序及法律责任进行了解读。江书记在学习会上强调:“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有利于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队。

何玲院长最后发言,告诫全体参会人员要做到政务的廉洁型、公开性,保持两袖清风的清廉品质。

通过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了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同时,也积极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守道德操守,明确体现了权责对等、失责必究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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