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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告示

【校纪委】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16 10:46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其中,将在高校从事管理的工作人员及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纳入管辖范围。请各单位对照《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纪律教育实施方案》(师党【2020】36号)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法律要求内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并于7月18日前将有关情况(新闻稿或文字说明、学习照片)报送至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邮箱:1076298303@qq.com。联系人:尹倩文,8993663。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2.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纪律教育实施方案


中共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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