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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告示

【校纪委】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纪律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20 17:51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根据《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纪律教育实施方案》(师党〔2020〕36号)要求,请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及时梳理今年以来组织开展纪律教育情况,按时按质完成纪律教育各项任务,尤其是以下“量化”任务,并于12月下旬将本单位新做法新成效书面报送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抓好6项教育活动

1.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载体,抓好纪律教育专题学习;

2.以廉政风险防控和内控制度建设为载体,抓好廉政风险再排查;

3.以重要节点安全防范为载体,抓好节日廉洁纪律教育提醒;

4.以“九必谈”为载体,抓好每年一度的谈心谈话;

5.以组织生活会为载体,抓好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6.以“以案明纪”为载体,抓好警示教育。

二、各党支部要开展“5个1”教育活动

1.结合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要求,以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开展1次主题纪律教育;

2.以规范性文件学习为载体,开展1次纪律规范文件的学习测评;

3.以专题组织生活会为载体,开展1次党规党纪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4.以“以案明纪”为载体,开展1次警示教育。

5.结合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要求,以对口管理联系单位、结对共建组织为对象,开展1次纪律规范宣讲活动。

三、领导干部要做到“4个带头”

1.带头开展党纪国法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宣讲活动,全年参加纪律教育宣讲活动至少1次;

2.带头开展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全年开展纪律检查活动至少1次;

3.带头开展谈话提醒活动,全年谈话提醒不少于5人;

4.带头开展对照检查,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

请各基层组织和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主体责任,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年度纪律教育任务落地见效。


校纪委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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