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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告示

【教学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来源:教学科研处 作者: 刘颜 发布时间:2020-11-13 11:28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桂教科研〔2020〕20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2021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旨在助推高校科研队伍建设的启动型、引导性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覆盖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面向全区高校中青年教师(含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团队。

(二)项目负责人须是我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三)项目负责人的年龄要求,原则上本科院校人员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1项牵头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3项。

(五)目前承担有1项(含)省部级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此项目申报。

(六)承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或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在研或到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年度此项目申报。

(七)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本项目。

(八)教研、教改、课改、思政、学工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九)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十)被撤项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本项目。

(十一)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本次申报项目研究起止年限统一填写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项目经费

(一)凡经过自治区教育厅评审后公布立项的项目,其中自然科学研究类项目给予每项不低于2万元的研究经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项目给予每项不低于1万元的研究经费。

(二)项目经费预算应按照国家有关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合理编制,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四、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请各申报者于2020年11月20日前填写《2021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3份),由各二级学院/单位组织初审,形成《2021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于11月23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学科研处8221室,相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5290663@qq.com。

(二)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三)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待学校推荐名单公布后,各申报者再进行网上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刘颜,电话:3696706。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桂教科研〔2020〕20号)

2.《2021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

3.《2021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推荐汇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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