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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处】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公示
来源:教学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0-12-30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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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材管理办法》(漓院政教学【2017】74号)和《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漓院政教学【2020】90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各学院已完成了2020-2021年春季学期教材的选用和审查工作,现对我校2020-2021年春季学期拟选用的教材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拟选用教材有异议,可向教学科研处进行书面反映,联系人及电话:熊丽莎,2673512,邮箱:ljjiaowu2020@163.com。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拟选用教材目录
教学科研处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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