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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告示

【教学科研处】关于开展我校2020年教学工作成果、科研成果登记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学科研处 作者: 刘颜、黄秀娟 发布时间:2021-03-05 11:08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奖励广大教职工在教学工作和科研方面取得的成果,教学科研处现开展2020年教学工作成果、科研成果登记与奖励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我校教职工以“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名义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教学工作成果、科研成果。

二、范围及奖励标准

参照《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2017年修订)》(师漓院政教学〔2017〕116号)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5年修订)》(师漓院政教学〔2015〕105号)(以下简称“成果奖励办法”)(见附件1)文件中有关规定。

三、登记要求

请申请者按要求逐项认真填写《2020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工作成果登记表》(见附件2)或《2020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见附件3、附件4)(以下简称“登记表”),提交成果相关材料,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负责人严格把关,落实专人对成果原件进行审核,保证本单位登记成果的真实性,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者。教学科研处对汇总成果进行复核,在复核时将有疑问的成果发回重审。

(一)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登记表。申请者填写相应的登记表,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2.成果复印件。参赛获奖类成果,需复印获奖证书(其中教师指导学生参赛获奖,需有学生获奖证书和指导教师获奖证书);论文类成果,需复印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并按此顺序排列;著作类成果,需复印著作的封面、版权页、所撰写章节的说明、封底等。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和备查。

(二)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对成果的审核要求如下:

1.参赛获奖类成果

①获奖证书不齐全、竞赛主办单位性质不明、校级竞赛且当时已获得奖励等不予登记。

②审查教师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等级,根据竞赛涉及的区域或颁奖单位的级别认定,其中民间协会举办竞赛的合法性和等级认定,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全国性社会组织查询”,网址为:http://www.chinanpo.gov.cn/

2.论文类成果

①论文字数不足3000字、非正规期刊发表、普通期刊论文非第一作者、署名非“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发表时间非2020年期间等不予登记。

②审查成果发表所在刊物的合法性,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的“新闻机构查询服务”进行查询,网址为:http://www.nppa.gov.cn/nppa/publishing/magazine.shtml

③审查成果发表所在刊物是否为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编写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第八版)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编写的《CSSCI(2019-2020)收录来源期刊目录》(见附件5)进行查询。

3.编著类成果

审查出版社信息及撰写字数。

未尽事宜参照“成果管理办法”和“成果奖励办法”之规定。

四、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3月18日,申请者提交成果登记材料,各二级学院、各单位接收和审核材料,给予奖励等级的初步认定。

2.3月19日-3月23日,各二级学院、各单位整理登记材料,对通过审核的成果汇总。

3.3月24日,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将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登记表汇总(以上材料请各单位做好档案留存工作)交到教学科研处(教学工作成果附件2材料交给8220室黄秀娟;科研成果附件3、4交给8221室刘颜),相应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23678922@qq.com(教学工作成果)、85290663@qq.com(科研成果)。未按要求登记的成果不列入奖励范围。

请申请者及各二级学院、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本次教学工作成果、科研成果登记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秀娟,2537107;刘颜,3696706。

附件:1.成果奖励办法

2.2020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成果登记表(质量工程类、参赛获奖类)

3.2020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1(论文类、编著类)

4.2020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2(专利、科研项目获奖类)

5.核心期刊目录



教学科研处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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