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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告示

【合作发展处】关于选派学生赴白俄罗斯国立大学等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来源: 作者: 邓慧玲 发布时间:2021-05-07 11:35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与境外友好合作院校的校际交流,拓宽学生视野,我校计划于2021年秋季学期选派学生赴白俄罗斯国立大学交流学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出时间:

2021年秋季学期(2021年9月-2022年1月)

二、项目介绍:

具体项目介绍见附件5、6、7、8、9

三、申请条件:

(一)我校在籍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并已无欠费。

(二)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三)爱国爱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无违纪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有较强适应能力,能完成境外交流学习任务。

(五)满足以上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1.获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2.参加市级以上有关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

3.通过大学英语CET-4考试。

四、交换生学分认定:

我校学生在国外高校修读本专业课程,按专业要求所获得的学分视为有效学分,学习期满回校继续完成相关学业。学生回国后一个月内填写学分转换申请表(附件4),按照要求进行学分转换。

五、申请办法:

申请人须于国外大学报名截止前进行报名,按学校要求填写相关申请材料(附件1,2,3),具体申请流程和需要提供的材料请详细咨询项目老师。

六、费用说明:

(一)各项目费用及明细请关注附件5、6、7、8、9。

(二)在外学习期间,学生自行承担往返机票、在外学习期间的学费、食宿费、杂费等费用。

(三)学生按规定向学校缴纳应付学杂费之后方可外出交流学习。

联系人:邓老师(合作发展处)联系电话:15277335800

李老师(项目),联系电话(微信同号):17880408876


附件:

1.漓江学院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申请表

2.漓江学院校际交流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3个月及以上)协议书

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校际交流学生国(境)外短期交流学习承诺书

4.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学分转换申请表

5.韩国崇实大学(交换生)简介及收费标准

6.匈牙利布达佩斯城市大学(交换生)简介及收费标准

7.白俄罗斯国立大学(交换生)简介及收费标准

8.波兰凯尔采大学(交换生)简介及收费标准

9.白俄罗斯国立大学(研究生项目)简介及收费标准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21年4月30日

  • 附件【附件材料.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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