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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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产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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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简介

财务处是学院唯一的财务管理机构,在学院董事会的领导下,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统一负责学院的各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财务处以服务于教学科研和学院发展为宗旨,努力探索并逐步建立适合我院特点的现代财务管理模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拓宽服务功能,积极为学院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财务处按照不同的业务职能,下设综合室、资金结算室和充值中心三个职能办公室,处长1名,职员9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人,会计师3人。

财务处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学院财务规章制度,规范会计行为,维护学院正常的经济秩序;

(2)统一管理学院的各种票据、各项收费,依法组织收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合理调配、盘活学院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范财务风险,增强学院办学经济实力;

(3)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宏观控制和管理,对年终决算进行全面分析;

(4)加强各类资产的管理,防止资产浪费和流失;

(5)全面、真实、准确、快速反映学院财务收支状况和学院的综合财力,为学院的发展规划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6)参与学院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投资行为的决策,参与大宗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审议,参与学院固定资产的处置,对学院经济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有效监督;

(7)负责学院收费物价和税务的管理工作,按时做好税务、物价申报和年审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地址:中国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邮编:541006
电话:0773-3696366 传真:0773-3696266   招生咨询电话:0773-3696116 (兼传真)
版权所有:桂林学院(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财务资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