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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合同期满教职工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3-05-30]  来源:

各系、各部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职工考核条例》(师漓院政人事〔2008〕1号)的要求,学院将对2013年12月31日前合同到期的教职工进行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请
年内合同期满的教职工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职工续聘考核登记表》(可到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下载),自我总结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提出是否续聘的个人意见。有意愿续聘者应在登记表 “个人是否同意续聘”栏明确提出“愿意继续在本岗位上工作”,并填写“续聘岗位、工作内容、岗位职责”栏;意愿为不再受聘者,应明确提出“不再继续受聘”,无需填写“续聘岗位、工作内容、岗位职责”栏。
二、考核
(一)各系各部门负责召开考评会议,对聘期将满并愿意续聘的同志进行考评,聘期将满的同志须在会上作聘期述职报告。考评会议参加人员构成如下:
1.各系、各部门全体人员;
2.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党政事务部派代表参加各系、各部门的行政岗位考核;学生工作处派代表参加各系辅导员的考核;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派代表参加各系教学秘书及专任教师的考核;
3.为确保考核工作的规范,党政事务部人力资源部将安排工作人员列席各系各部门的考评会议。
(二)被考核人员述职后回避,与会人员对其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表现、工作成绩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评议并进行“是否聘用”的无记名民主投票。
(三)各系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该同志的表现及民主投票情况做出考核结论并签署是否续聘意见。
(四)对无故不参加考核的视为不续聘处理。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系各部门在6月9日(星期日)前安排考核, 6月14日(星期五)前将《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职工续聘考核登记表》、《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3年教职工续聘考核情况说明表》报送党政事务部。
(二)请各系各部门按照考核条例,认真组织好考核工作。
    (三)联系人:林榆峰;联系电话:3696213(内线86213)。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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