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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事务部工作职责

时间:[2013-05-30]  来源:

 
    党政事务部是学院党委、行政的综合协调办事机构,下设党政办公室、组织宣传部、人力资源部和综合档案室等四个办公室。在分管院领导的指导下,负责学院党政、组织、宣传、人事、档案等工作。
   
    ●党政办公室
   3110室(电话:3696868)、3111室(电话:3696266、3696366)
    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学院党政日常事务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1.负责全院的党政日常事务;对外接待、联络、交往工作;督促检查各系、各部门贯彻落实学院决议、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对院领导的批示进行传达、催办、检查、督办;协调各系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负责做好综合档案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协助学院党政领导组织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整理向上级汇报。
    3.负责起草学院党政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决议等文稿、事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学院党政文件的起草、核稿等工作。
    4.负责组织党委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以及每周学院会议和活动安排,做好上会材料的归集、送审以及会议的记录、整理,撰写会议纪要、会议决议等会务工作,并做好督办协办,组织推动决议的贯彻并检查执行。
    5.负责全院党政文件的分类编号、印发、存档以及上级来文的传递、督办、反馈。
    6.负责处理学院来信、来访事宜;负责来学院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和学院专请客人的接待工作以及学院对外联系工作。
    7.负责学院党政印章、院长印章的管理;按规定开具介绍信和有关证明;审定学院各系、各部门印章的刻制、发放、启用及回收等管理工作。
    8.负责安排、调整全院行政办公用房和会议室管理。
    9.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宣传部
    3108室(电话:8993663)、3109室(电话:3696228)
组织宣传部主要负责学院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学院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全院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和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1.协助分管领导抓好中层管理人员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干部素质教育培训。
    2.协助分管领导抓好中层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负责中层管理人员的考察、选拔、任免和考核工作;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选拔、考察、培养等工作。                    
3.负责学院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各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做好我院高管的年度考核工作并上报广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4.负责组织发展工作,对各党总支(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进行指导,加强督促和检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和手续,负责材料的审核。
    5.负责党员管理工作,统计党员数据和信息上报;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和管理党费,订发党刊党报。
    6.负责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组织管理好分党校的日常工作。
    7.负责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全院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总结经验,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积极探索独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的新亮点。
8.负责党委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安排,根据党委要求,组织党员干部的学习,统筹全院师生员工开展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等。
9.加强舆论的正确引导,主动观测学生群体舆论事件。负责组织有关政治理论教育学习的材料收集、宣传及建档保管工作;负责编辑和出版《漓院信息》;负责管理和指导大学生记者团工作;建立健全教工、学生通讯员队伍;负责学院宣传设施的管理和对各系、各部门环境宣传的审批工作;加强对学院网站、宣传橱窗和学生社团、学生自办刊物的监督和审查。
10.负责协调、组织学院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安排重要节庆和学院重大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努力提升学院的知名度;负责联络、接洽新闻媒体单位来学院采访;负责归口对全院各系、各部门对外宣传报道内容的审查把关;负责收集、整理、存档各类媒体报道学院的新闻资料。
11.负责校园文化建设的规划和协调。围绕重大节庆和学院重要活动,开展各种主题教育和宣传文化活动,牵头组织重大校园文化活动。会同有关单位抓好校园文化氛围的营造,提高校园文明程度,彰显学院至善文化内涵;协助做好校园识别系统的创建及全面使用工作。
 
    ●人力资源部
    3106室(电话:3696128)、3107室(电话:3696213)
    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人才引进、师资队伍建设、用工管理、考核奖惩、分配制度、职工福利、职工保险等人事相关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1.负责研究提出学院机构设置及调整方案。
    2.负责提出学院聘用人员的编制和用人计划,做好学院教职工的调配及聘用工作。
    3.负责制定学院人才引进的政策;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和引进人才工作;协助学院用人单位做好引进工作并办理具体手续。
    4.负责学院人才的培养发展工作;做好学院教职工的培训工作。
    5.负责学院薪酬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做好学院福利费的掌握使用和奖酬金的管理工作。
    6.负责学院教职工的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奖惩、任免等工作。
    7.负责学院职称评定工作;指导学院各系、各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推荐、评议及论文送审,材料整理工作,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8.负责学院请假制度的制订和请假手续的办理工作;办理教职工探亲报销的审批手续,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教职工红白喜事有关事宜。
    9.负责学院的人事方面的统计和报表;做好人事信息数据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学院教职工的人身伤亡事故、工伤事故处理及职业病鉴定。
    11.负责学院人事管理系统的建立、维护、更新与升级。
    12.负责学院外用工的管理。
    13.负责学院工作证、院徽、聘书的发放和聘约的签定。
    14.负责学院人力资源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的整理、保存、归档。
    15.负责做好学院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事代理工作和人员异动情况管理。
    16.负责会同财务处办理学院教职工的各类保险。
 
    ●综合档案室
    3101室(电话:3696129)
    综合档案室主要负责学院党群、行政、学生、户籍、教学、基建、财务、科研、图片等各类档案的整理、归类、保管、统计。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实施办法》等有关档案工作政策、法规,根据学院发展的需求提出综合档案室的发展规划。
2.负责接受、整理、分类、保管和统计全院的各类档案。做好学院各类档案的收缴、分类、登记、编号、传阅及催办等工作,并将已经办理完结的文件材料及时归档。
3.对学院各系、各部门应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审定,同时给予科学分类组卷和准确地划分保管期限。
4.指导学院各系、各部门搞好档案的归档、立卷和统计工作。督促其将应归档的档案资料按照案卷质量标准整理完毕,移交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
5.每年接收档案后,及时进行人库登记、上架,做好保管和统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保密职责,确保档案安全,按照上级规定,对已无保存价值的卷宗按照程序规定进行销毁。
6.积极参加档案工作的编研、开发,办理档案的借阅。
7.组织学院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档案编研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和学院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8.做好档案库房的保洁工作,定期清扫、通风、更换防充用品,延长档案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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