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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我院优秀教职工赴海外学习交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8 作者: 浏览次数:

师漓院政国交〔20131

 

 

关于选派我院优秀教职工赴海外

学习交流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学院教学、科研、管理三支队伍国际化培养,建设高层次、国际化一流人才队伍,改善队伍结构、提升质量、构建未来的国际化领军人才。经研究,决定选派优秀教职工赴国外高水平大学进行学习交流,相关费用由学院支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访国家及时间:

    (一)印度尼西亚,出访计划时间:20136月上旬(10)

    (二)泰国,出访计划时间:20137月中旬(10天)。

    二、选派对象和条件要求

    (一)学院优秀中管人员

1.在学院工作两年(含两年)以上,工作表现优秀;

2.近三年学院曾选派赴海外交流的人员不在本次范围。

    (二)学院优秀专职专任教师

1.长期在管理、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业绩突出,且已在学院工作两年(含两年)以上;

2.骨干教师或优秀青年教师;

3.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4.到学院工作以来至少被评为一次院级(含院级)以上优秀

称号;

5.近三年学院曾选派赴海外交流的人员不在本次范围。

    三、选拔办法

(一)请各系各部门认真组织评选、择优推荐。

(二)各系限推荐3名人选(其中党、政领导各1名,专职专任教师1名),各部门限推荐中管人员1名。

(三)各系各部门拟推荐的对象必须符合以上选派对象的条件要求。

(四)请各系各部门将以表格形式于412日(星期五)前报国际文化教育交流中心。

联系人:邓慧玲,联系电话:369935515277335800

 

附件:漓江学院优秀教职工赴海外学习交流推荐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一三年四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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