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漓院政国交〔2013〕1号
关于选派我院优秀教职工赴海外
学习交流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学院教学、科研、管理三支队伍国际化培养,建设高层次、国际化一流人才队伍,改善队伍结构、提升质量、构建未来的国际化领军人才。经研究,决定选派优秀教职工赴国外高水平大学进行学习交流,相关费用由学院支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访国家及时间:
(一)印度尼西亚,出访计划时间:2013年6月上旬(10天)。
(二)泰国,出访计划时间:2013年7月中旬(10天)。
二、选派对象和条件要求
(一)学院优秀中管人员
1.在学院工作两年(含两年)以上,工作表现优秀;
2.近三年学院曾选派赴海外交流的人员不在本次范围。
(二)学院优秀专职专任教师
1.长期在管理、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业绩突出,且已在学院工作两年(含两年)以上;
2.骨干教师或优秀青年教师;
3.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4.到学院工作以来至少被评为一次院级(含院级)以上优秀
称号;
5.近三年学院曾选派赴海外交流的人员不在本次范围。
三、选拔办法
(一)请各系各部门认真组织评选、择优推荐。
(二)各系限推荐3名人选(其中党、政领导各1名,专职专任教师1名),各部门限推荐中管人员1名。
(三)各系各部门拟推荐的对象必须符合以上选派对象的条件要求。
(四)请各系各部门将以表格形式于4月12日(星期五)前报国际文化教育交流中心。
联系人:邓慧玲,联系电话:3699355或15277335800。
附件:漓江学院优秀教职工赴海外学习交流推荐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