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国家汉办< 关于
委托推荐2014 年赴美国汉语教师
志愿者的函>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国家汉办《关于委托推荐2014 年赴
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函》(汉办(2013)661 号)的通知转发给
你们,请各单位协助做好有关宣传和推荐工作。请申请人于2013
年12 月23 日(星期一)前将申请材料交到国际文化教育交流中
心105 办公室。
联系人:邓慧玲电话:0773-3699355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国家汉办《关于委托推荐2014 年赴
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函》的通知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3 年12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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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党政事务部2013 年12 月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