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卫处
后勤新闻
后勤管理
办公电话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后勤新闻>>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进一步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的提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6:07  点击数:

 

广大师生及校内服务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治理,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消除校园交通安全隐患,现就加强校园交通安全予以提示:

校内驾驶员须遵守国家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交通相关管理规定,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限速行驶,学校大门口及停车场限速5公里/小时,校内其他道路或区域限速2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酒驾。车辆在校园行驶需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禁止校内鸣笛。严禁学生在校内道路骑行摩托车和电动车。学校老师及校内服务人员在校内驾乘摩托车、电动车等应规范佩戴头。机动车须停放在停车位,禁止占用消防通道、校园道路。驾驶员应爱护交通设施,所有车辆及交通秩序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对于违反校园驾驶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学校相关交通管理规定等交通安全法律规章,对有校园交通违章行为及损坏交通设施行为的车辆及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贴条告知、拖车锁车、经济赔偿、通报批评、移交公安机关等进行处理。

交通事故猛于虎,再次温馨提示广大师生,驾驶车辆时遵章守纪、礼让行人,步行时请注意来往车辆,切勿看手机、戴耳机。在校园内骑行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慢速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路上,应当靠右侧慢速行驶。请全体师生引起重视,互相提醒,杜绝交通不文明的行为,切实维护校园交通安全,做到遵守规则、崇尚文明、珍爱生命,共创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桂林学院后勤保卫处

                       2023年6月6日

 

地址:中国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邮编:541006
电话:0773-3696366 传真:0773-3696266   招生咨询电话:0773-3696116 (兼传真)
版权所有:桂林学院(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后勤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