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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转设】《桂林学院章程》获教育部核准正式生效

来源:党政事务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12 09:59 阅读次数: 【字体 |  

最近,教育部致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转设为桂林学院,同时以函件“附件”的方式公布了《桂林学院章程》。这标志着经自治区教育厅呈报的《桂林学院章程》,业已获教育部核准正式生效。

《桂林学院章程》分为序言和正文两部分。正文部分包括“总则”“举办者与学校的权利及义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党群组织”“学生”“教职工”“校友与校友会组织”“教育教学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与终止”“附则”等11章,共94条,12046字。

《桂林学院章程》的核准正式生效,是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性工作,对于进一步明确学校与举办者的关系,完善“校董事会领导-校长行政负责-党委政治核心-专家教授治学-师生民主管理”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调动包括校友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将由学校董事会正式印发《桂林学院章程》。学校将以这一“基本法”为依据,积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内涵发展,为早日建成“两型”(教学型、应用型)、“两性”(地方性、综合性)、“一化”(国际化)和“校市双向赋能新典范的城市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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