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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告示

关于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及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23 00:00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16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漓院政教学[2016]90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6]75号)文件精神,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组织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及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经教师个人申报、各单位初评推荐、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审核、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评选出“广西独立学院转型发展策略与路径研究”等10项成果为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行业需求为导向的漓江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等10项成果为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新媒体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1”模式下PDCA循环驱动教学的研究与实践”等8项成果为校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详见附件),同意推荐“广西独立学院转型发展策略与路径研究”等10项成果申报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其中推荐表内排名前五的5项成果申报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2月22、23、26、27、28日)。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的方式,向教务与科研处反映公示成果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受法律保护。
联系人:刘颜
联系电话:3696103
联系地址:教务与科研管理处103办公室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及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名单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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