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指挥部】关于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病毒疫苗(第二剂) 接种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21〕21号)、《桂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高校及区(市)直中职学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桂林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为稳妥、高效、有序推进学校师生和物业管理及食堂安保等劳务派遣人员开展新冠疫苗(第二剂)接种工作,确保符合接种条件人员“应接尽接”,结合学校前期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漓院新冠防指〔2021〕4号)内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一)5月11—13日,在学校接种了第一剂新冠病毒疫苗但未接种第二剂的师生和校内外服务外包人员;
(二)已在校外接种第一剂新冠病毒疫苗超过21天,且申请在学校接种第二剂新冠病毒疫苗的师生和校内外服务外包人员(须于6月9日中午下班前将名单报给人力资源部);
(三)教职工家属暂不安排本次接种。
二、接种时间
2021年6月10日(9:00—12:00;13:00—17:30;18:30—20:30),各群体具体接种时间详见附件1。
三、接种地点
彰善楼(大学活动中心)室内体育场。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接种仅限“一、接种对象”中提到的人员可以参加,非接种对象人员请不要前往接种现场,避免人员拥挤。
(二)本次接种流程与第一剂接种流程一致,请接种对象在接种前根据《大中专院校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注意事项》(附件2)做好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
疫苗接种是当前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漓院新冠防指〔2021〕4号)中“四、工作内容与任务分工”的内容,通力合作,做好本次疫苗接种的统筹沟通、信息统计、接种组织、接种点布置、接种保障和接种宣传工作,确保本次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完成。
(二)明确责任,加快推进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压实责任,对包括在校生、校外实习生在内的所有人员接种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接种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按照符合接种条件人员“应接尽接”的工作要求,对于符合接种条件但未能及时返校参加疫苗接种的毕业班学生和实习生以及在外进修学习的教职工,要明确专人负责提醒他们尽快到所在地接种点进行接种,并将接种情况及时报告学校,确保所有应接种人员在6月30日前完成第二剂疫苗接种。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师生自愿接种第2剂新冠病毒疫苗时间安排表
2.大中专院校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3.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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