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校务公开
通知告示

【党政事务部】关于配合做好2021年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来源:党政事务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31 10:51 阅读次数: 【字体 |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定于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 日开展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

全校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2 种类型。问题举报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三、具体实施

(一)调查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二)具体步骤

1. 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详见附件)。

2. 填答人可以根据身份(教师、学生)参与问卷调查,也可以选择举报平台,反映教育相关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3. 填答人提交问卷和提供举报线索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问卷调查(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方法: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

四、有关要求

调查过程务必坚持实事求是,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以提高调查实效,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请各部门单位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让全体师生广泛知晓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让更多人关心教育的发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