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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学院(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退休人士招聘专职教师启事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3 09:35 阅读次数: 【字体 |  

根据桂林学院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广大退休人士公开招聘一定数量的专职教师。

一、招聘岗位

根据桂林学院专业设置要求,招聘学校目前开设的本科专业专职教师或公共基础课专职教师。详见《桂林学院(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面向社会退休人士招聘专职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二)自愿遵守《桂林学院章程》和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单位组织的各项学术、业务学习活动和公益性、集体性活动。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企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能够完成我校1个教学编制所要求的教学基本工作量。

(四)已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本科教学,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解聘约定

聘用的退休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即时予以解聘:

(一)年满66周岁。

(二)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发生严重教学事故以上。

(四)教学效果考核未达良好以上。

(五)其他应予解聘的情形。

三、应聘程序与办法

(一)应聘者填写《桂林学院面向社会退休人士招聘专职教师登记表》(附件2),将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应聘者姓名+岗位编号及名称”,连同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退休证、高校教师资格/行业资格证等证书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ljxyzhaopin@163.com)。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二)经学校人力资源部会同岗位所在二级学院对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后,电话通知符合应聘条件者到学校进行面试。面试时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退休证、高校教师资格/行业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学校根据应聘人员与我校专业或课程教学实际需求的匹配度确定被聘用人员。

(四)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四、工作要求及待遇

(一)受聘人员原则上应至少完成我校1个教学编制所要求的教学基本工作量。

(二)受聘人员完成基本工作量的,可享受我校同级职称教师同等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工作补贴等;超基本工作量的,可享受同等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受聘人员在桂林市区无房的,可申请租住校内周转房(两房一厅)。

五、其他事项

(一)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接受申请,视情况分批面试并聘用。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不得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三)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不尽事宜,可来函来电咨询:

地 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桂林学院人力资源部(知善楼8219室)

电 话:0773-3696128,刘老师、梁老师

E-mail:ljxyzhaopin@163.com

附件:1.桂林学院(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面向社会退休人士招聘专职教师计划信息表

2.桂林学院面向社会退休人士招聘专职教师登记表


桂林学院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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