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告示
【人力资源部】关于做好我校第八批校内兼课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2-05-17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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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第八批校内兼课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一)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管理暂行规定》(漓院政教学〔2017〕48号)
(二)兼课教师需求计划详见“桂林学院2021年及今后一段时期校内兼课教师需求计划汇总表”(附件1)
二、认定对象
符合上述认定依据所规定条件和要求的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
三、认定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桂林学院校内兼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由个人填写)及相关佐证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其中,此前已认定取得资格的,无需重复认定。
(二)《桂林学院校内兼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由各开课单位汇总后填写)。
(三)上述认定材料请于2022年5月27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林榆峰,联系电话:3696213。
附件:1.桂林学院2021年及今后一段时期校内兼课教师需求计划汇总表
2.桂林学院校内兼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桂林学院校内兼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22年5月17日
- 附件【附件1-桂林学院2021年及今后一段时期校内兼课教师需求计划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桂林学院校内兼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桂林学院校内兼课教师认定申请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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