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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告示

【党政事务部】关于举办桂林学院第二十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16 11:11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通知》(中办发〔2014〕33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通知》(桂组通字〔2021〕1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桂林学院第二十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生及教职工中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

二、培训时间、内容和安排

(一)培训时间2021年5-6月份。总计划学时(含个人自学、集中授课、学习讨论)为40学时。

(二)个人自学。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读本》(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8月第1版,2021年8月第4次印刷)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书籍。

(三)专题讲解。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指导思想与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制度、作风和纪律;中国共产党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的任务;中国共产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入党的程序和手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史”教育等专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学理论、写心得。学员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并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各党总支可以将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与积极分子学理论相结合,掀起学懂弄通做实党的理论的热潮。

(五)优秀党员交流会。各党总支组织开展优秀党员交流会,根据本单位参加培训的学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人数开展1至2次专题交流活动,不断加强党员自身党性修养,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三、结业考试

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结业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各党总支要按学校党校统一要求,精心组织,保证培训质量,确保达到预期培训效果。各党总支要认真落实好本单位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择优选送。各党总支请于5月19日(星期四)前将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花名册(见附件)报党政事务部组织统战办公室邮箱。

(二)各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学理论写心得”和“优秀党员交流会”学习活动。于5月31日前将本单位“学理论写心得”情况统计材料(心得题目、撰写人姓名)和“优秀党员交流会”活动的情况材料(可采用网络会议形式,照片、交流记录、新闻稿、参会人员名单等)上报党政事务部组织统战办公室邮箱。没有参加这两项学习活动的学院不能获得相应的考核分数。

(三)参加培训班的学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自学,积极参加讨论不迟到,不早退,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事先向党校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能请假。本培训班开课后,凡请假两次(含两次)或缺课一次(含一次)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学习结束时,以结业闭卷考试、平时表现(课堂考勤、学理论写心得和党员交流情况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的构成为:结业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占考核总分的80%)+平时表现(满分100分,其中全勤40分、学理论写心得30分、党员交流30分,占考核总分的20%)。考核合格者发《党校结业证书》,作为党组织吸收新党员的重要依据。

未尽事宜,请与党政事务部联系。电话:8993663,邮箱:ljxyzztz@gxljcollege.cn

附件:桂林学院第二十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花名册


桂林学院党校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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