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校务公开
通知告示

【人力资源部】关于开展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2022年秋季学期兼课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人力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2-06-29 09:02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管理暂行规定》(漓院政教学〔2017〕48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兼课备案对象

计划在2022年秋季学期兼课的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人员须已通过校内兼课教师资格认定,且在能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符合所兼课程教学能力的要求。

二、兼课备案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桂林学院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备案表》(见附件1)。

(二)意见签署:申请人任职单位审批(中层管理干部兼课须经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同意,专职辅导员兼课的须经学生事务部同意)——申请人将表格送交开课学院签署意见——课程对口学院同意聘任兼课的,提交教学科研处审批——申请人将表格交回开课学院——开课学院汇总并填报《桂林学院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备案汇总表》(见附件2)。

(三)兼课备案情况上报:开课学院向人力资源部上报附件1、2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均需按要求提交纸质版“兼课备案表”。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党政教辅部门“双肩挑”人员不用备案。

(二)所兼课程应为本人通过资格认定的相关课程,不得随意更换兼课课程。

(三)开课学院报送兼课备案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7月6日(星期三),逾期不予受理。

(四)未尽事宜请与人力资源部联系。联系人:林榆峰,联系电话:3696213。

附件:1.桂林学院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备案表

2.桂林学院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备案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22年6月29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