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处】关于开展我校第三批青年教师助教和指导老师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保障青年教师助教顺利开展教学工作,根据《桂林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桂院政教学〔2022〕34号,附件1)和《关于开展我校第三批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的通知》(桂院政教学〔2021〕16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各二级学院应于2022年10月前完成第三批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终期考核。现请各二级学院报送我校第三批青年教师助教和指导老师工作终期考核结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第三批青年教师助教及指导老师名单(见附件2)。
二、考核要求
(一)考核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实施。根据《实施力法》(附件1)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分别对青年教师助教、指导老师进行考核。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顺利有效地完成。
(三)各学院将相关考核材料进行归档,学校将对考核情况进行抽查。
三、报送材料
各二级学院请于2022年12月14日前填写《桂林学院第三批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终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桂林学院第三批青年教师助教指导老师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学科研处8221办公室,电材料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1030272141@qq.com。
四、其他
(一)请各二级学院妥善保存完整的考核过程相关材料。
(二)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联系人:钟宜君,3696706。
附件:1.《桂林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桂院政教学〔2022〕34号)
2.我校第三批青年教师助教及指导老师考核名单
3.桂林学院第三批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终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4.桂林学院第三批青年教师助教指导老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教学科研处
2022年12月9日
- 附件【附件1 桂院政教学〔2022〕34号 关于印发《桂林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4.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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