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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告示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关于做好2023年校级思政课题申报及2023年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18 20:43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工委宣〔2023〕1号)(见附件),结合学校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思政课题申报及2023年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领域及类别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类。

(二)高校宣传思想及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类。

(三)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类(不含就业、资助和安全稳定)。

(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类。

(五)高校共青团工作类。

(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类。

(七)高校辅导员工作类。

二、申报名额

(一)校级立项数量

经研究,本次拟立项校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共20项,分别为校级A类、校级B类、校级C类,研究经费分别为6000元、4000元、2000元。其中第7类高校辅导员工作类10项,其它类合计10项。入选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和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的支持对象申报该课题,不占用总名额。

(二)区级推荐数量

按通知要求,区级推荐数量第1-5类课题我校每种类别限报1项,总数不超过5个推荐名额,第6类1个推荐名额,第7类2个推荐名额。入选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和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的支持对象申报该课题,可不占用学校名额。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辅导员专项课题只能由专职辅导员申报;高校共青团工作类课题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优先推荐专职团干申报的课题。

(三)作为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课题,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只能参与申报2项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四)近年来获得教育厅立项的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原有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课题申报者填写《2023年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汇总表》,于2023年4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活页》和《申报书》各5份)及电子版材料(含《汇总表》)提交到所在学院(部门)。

(二)4月10日-11日,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组织初审,形成推荐意见、排序。

(三)4月12日前,各单位将推荐结果及申报材料提交至教务与产教融合处8221室,联系人:刘颜,邮箱:85290663@qq.com。

附件:《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工委宣〔2023〕1号)


桂林学院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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