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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告示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做好固定资产交接变更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宋晓飞 发布时间:2023-05-25 09:05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桂院政人事【2022】44号、桂院政人事【2022】47号、桂院政人事【2023】5号、桂院政人事【2023】14号等文件,学校二级学院、职能教辅部门机构调整和人员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为确保学校机构调整和人员岗位变动后固定资产归属、使用者、管理者以及存放地点等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的准确,避免固定资产在转移、变更过程中发生流失、丢失或帐实不符等情况,根据《桂林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在6月16日前完成固定资产清理清查,固定资产发生变动的,及时办理资产转移交接手续,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上完成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变更工作。

2、固定资产使用人岗位变动的,如其名下资产发生变动,应在6月16日前完成固定资产交接手续,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上完成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变更工作。

3、固定资产调整变更工作统一纳入年度固定产考核评比。

4、通知未尽事宜请与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宋晓飞。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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