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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告示

【学校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12 10:38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党总支:

为全面梳理总结2023年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学校全年各项任务高效顺利完成,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对全校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对照的主要文件及内容

(一)《关于印发〈落实“做大做强桂林学院”2023年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院政〔2023〕4号);

(二)《关于印发<中共桂林学院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桂院党〔2023〕5号);

(三)《关于印发〈桂林学院2023年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桂院政〔2023〕7号);

(四)《关于印发〈桂林学院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桂院党纪〔2023〕3号);

(五)《关于印发〈桂林学院2023年工会工作要点〉的通知》(桂院工〔2023〕1号);

(六)除对照总结党委、行政工作要点外,还应着重总结以下内容:

1.落实学校董事会、校党委全委会、校长办公会等学校重要会议的决策部署的情况;

2.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党史学习教育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总结材料要在对照学校“做大做强”工作方案及党委、行政、纪检、工会2023年工作部署安排和责任分工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对本单位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凝练,力求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切忌简单堆砌、记流水账。正文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内容:主要工作举措、成效、特色亮点,要有数据支撑和纵横向对比。

(二)请各二级学院、各单位于6月20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的总结材料纸质版报送知善楼822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bangongshi0773@163.com,联系人:何敏宁,联系电话:3690700。纪检监察办公室将对未按时报送材料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本单位2023年上半年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补漏,确保将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学校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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