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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告示

【学校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层管理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

来源:党委工作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27 09:25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我校中层管理干部选拔任用与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近期将对试用期满的中层管理干部进行考核,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2人)

李红波(理工学院院长)

钟 毅(传媒与新闻学院院长)

二、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个人总结

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认真总结试用期内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形成文字材料(2000字左右),并填写《桂林学院中层管理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1),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于11月2日(星期四)上午下班前报送中层管理干部聘(委)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林梅,联系电话:8993663,地址:知善楼8211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稿至ljxyzztz@gxljcollege.cn。

(二)民主测评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考核工作组到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三)评定结果

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考核情况,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后决定试用期考核的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领导干部在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被考核对象要实事求是地总结试用期内所从事工作的基本情况,应重点汇报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

(二)开展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是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和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应提高对考核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和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全面客观公正的评议、测评干部。

(三)考核工作组成员要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必须遵守干部考核的有关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四、工作纪律

全校师生员工对考核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11月2日前邮寄或直送我校纪委办公室。师生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来信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桂林学院知善楼8209纪委办公室(来信以送达日期为准)

监督电话:0773-3690766、18877618003

电子邮箱:ljxyjjjc@gxljcollege.cn。


附件:桂林学院中层管理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中层管理干部聘(委)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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