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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告示

【人力资源处(部)】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教职工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处(部) 作者: 王筱淳、林榆峰 发布时间:2024-01-03 10:02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 年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23〕35 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体教职工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和假期,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教职工安全防范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教职工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平稳安全有序。

二、做好安全宣传教育,提升教职工风险防范意识。要结合天气变化,突出抓好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提醒,普及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及应对措施。各单位要同时加强对租住校内周转房、校外租房教职工及家属的预警提示,提升排查发现使用燃气热水器、烧炭取暖等安全隐患的能力,保持室内通风,有效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要结合冬春季节和节假日特点,加强食品安全、出行交通、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防诈骗等安全教育提醒。在放假前,通过单位会议、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对教职工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升教职工风险防范意识。教职工外出旅游时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三、做好风险研判,回应教职工关切。各单位要加强春节、寒假留校住校教职工及家属的关心关爱,配合人力资源处(部)做好寒假留校住校教职工及家属的登记备案,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深入排查教职工各类潜在的劳资关系矛盾纠纷及安全问题,及时回应和解答教职工关于四险一金征缴、薪资福利支付等方面的关切,强化分析研判,及时有效化解,共同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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