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部门首页  机构设置  信息公告  工作动态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教师风采  评建工作  下载专区 
站内搜索:
 
   
 
 法律法规 
 校内规范 
 
  校内规范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规章制度 > 校内规范 > 正文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及管理办法
2013年10月30日 00:00      浏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26号)、《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28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122号)的要求,为建设一批示范性的精品课程,提升我院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根据区域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丰富和发展课程内涵,深化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发挥课程建设在教学改革中的示范作用,促进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二)较好地体现先进教育思想,促进课程体系调整和优化,立足校本现实,打造自有特色和品牌。
二、精品课程建设的目标
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普及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
精品课程以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建设重点,以课程资源系统、丰富和适合网络传播为基本要求,在学院整体规划下,经过系、院两级分批建设,并遴选优秀院级精品课程推荐申报自治区级精品开放课程,逐步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体系,为师生提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
三、精品课程建设要求
申报课程须已在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含3年),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和专家的好评,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一)团队要求
精品课程原则上应该由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院聘专职专任教师主持。教研室主任主持申报的,应当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建设团队的年龄、职称、学历、学源等结构合理,有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应用性较强的专业课课程建设团队应体现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特点。
(二)内容要求
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三)资源要求
应结合实际教学需要,以服务课程教与学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的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资源丰富、充分开放共享为基本目标,注重课程资源的适用性和易用性。
1.基本资源。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
  2.拓展资源。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例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及综合应用多媒体技术建设的网络课程等。
(四)技术要求
院级精品课程应建设有相应的教学媒体、网络学习与讨论环境并能持续保持更新;能充分运用计算机辅助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及各种多媒体工具,具备良好运行的硬件环境。
 
四、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与建设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负责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整体规划,并按照独立学院教育教学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计划和遴选、评价标准,组织教师建设院级精品课程,实行学校和主讲教师负责制,确保课程质量,并择优推荐院级精品课程申报自治区级精品开放课程。
各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优势,制定和落实系级精品(重点)课程建设计划,组织教师培育和建设系级精品(重点)课程,并按照院级精品课程建设要求择优向学院推荐课程。
鼓励采取校际联合、学校与社会联合等方式,建设精品课程,实现课程共建共享。
(二)申报与评审
1.立项条件
1)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符合学院办学特色、发展定位和学科专业建设规划。
2)申报课程须为已在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含3年)的通识教育课和专业教育课。
3精品课程原则上应该由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院聘专职专任教师主持。教研室主任主持申报的,应当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4课程建设的目标明确、计划详细,举措科学合理,建设成果可预期。
5现有教学资源能满足建设过程的需要。
2.评审程序
1各系根据系级精品(重点)课程建设计划和院级精品课程建设要求及实际教学效果向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择优推荐。
2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组织专家组对推荐课程进行评审。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推荐院级精品课程立项项目。
4学院行政办公会审议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决定院级精品课程立项项目。
五、运行管理
(一)网上运行管理
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须按本办法规定的精品课程建设内容要求和资源要求搭建课程网站,保障课程基本资料实现开放共享。
课程网站须在立项后一年内实际投入使用,并保证课程网站的正常运行与维护。
(二)更替及退出
精品课程项目负责人因故离职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所在系申请,转由相同领域符合条件的教师继续完成建设任务(优先考虑原团队中的教学骨干),经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审核,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更换课程负责人。因无合适人选替换负责人或负责人因故申请撤销的,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审核,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学院行政办公会批准后撤销立项。
六、检查验收
(一)中期检查
院级精品课程建设年限一般为三年,课程建设中期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组织专家组开展检查。中期检查依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内容和等级标准》对课程建设过程与阶段性建设成果进行评价,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二)验收检查
精品课程建设期届满时,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组织专家组开展验收检查。验收检查依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内容和等级标准》对课程建设进行结论性评价,并就建设经费使用情况、中期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专家组评审结论形成意见,报学院行政办公会审议并形成验收结论。
七、经费管理
(一)学院对立项建设课程给予经费资助,用于项目建设的软硬件投入(包括课程建设所必须的仪器、设备、教具、教学软件及其安装、运输、维护费用)、教材出版或论文发表、调研及学术会议差旅、多媒体制作、教师培训、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基地建设、学科竞赛辅导及其他实践活动)、人员劳务及接待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的10%)。
(二)资助经费分两期拨付,滚动管理。批准立项即获得第一期建设经费1万元。
(三)中期检查结论达到“合格”的课程获得第二期建设经费1万元;中期检查被评为“不合格”的课程,暂停拨付建设经费。
(四)验收检查结论达到“合格”的课程,按照2万元/门的经费资助标准补齐;验收检查被评为“不合格”的课程,停止经费资助。
(五)被撤销立项的停止经费资助。
(六)学院鼓励自筹经费开展课程建设,对于未经立项,而建设效果显著,成果丰富的课程,可以在中期检查或验收检查时提出经费资助申请,学院根据评估结果另行安排。
八、政策保障
(一)中期检查结论为“优秀”的课程,优先获得申报自治区级精品开放课程的推荐资格。
中期检查被评为“不合格”的课程,由各系督促整改,课程负责人不得参与当年各级各类精品课程新项目的申报。
(二)验收检查结论为“优秀”的课程,授予“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称号,优先获得申报自治区级精品开放课程的推荐资格,并根据学院规定另行给予奖励。
验收检查结论为“合格”的课程,授予“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称号。
验收检查被评为“不合格”的课程,由各系督促整改,课程负责人此后三年(团队成员此后一年)不得参与各级各类精品课程新项目的申报。
(三)申报获得自治区级、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特色课程等)立项的,除按上级要求给予配套经费外,根据学院规定另行给予奖励。
(四)对院级精品课程、自治区级、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特色课程等)的建设团队成员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九、知识产权管理
(一)凡申报精品课程的建设项目,课程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推荐遴选的全部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同时,课程建设团队需注重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
(二)教师根据学校教学任务申报的精品课程属于职务作品。经学院资助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项目,学院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十、本办法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2013513日起施行。20101228日印发的《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师漓院政教学2010188号)停止执行。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内容和等级标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及分值(M)
主要
评估点
等级标准
内涵说明
评估等级(K)
A
C
A
B
C
D
1.0
0.8
0.6
0.4
1.师资
队伍
(20分)
1.1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
(6分)
课程负责人
课程负责人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院聘专职专任教师,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
课程负责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的教学特色和学术造诣,有职业实践经验。
 
1学术造诣深厚是指在本学科领域有省(区)级及以上科研或教改项目及获奖成果,在区内有一定影响。
2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指具有现代教学理念,授课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师生公认,或教学成果获院级三等(或以上)奖。
3.“岗位资格”是指具有高校教师职业资格证。
 
 
 
 
主讲教师
主讲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比例≥80%,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90%;主讲教师队伍中从事实验实训、社会实践等实践环节教学的教师要占有一定比例。
主讲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比例≥50%,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80%;主讲教师队伍中从事实验实训、社会实践等实践环节教学的教师要占有一定比例。
教师风范
主讲教师能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认真严谨,教学质量高,学生评价好。教师团队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主讲教师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从严执教,教风优良,教学过程规范,学生评价较好;教师团队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1.2队伍结构与师资培养(6分)
整体结构与发展趋势
队伍结构合理,发展趋势良好;专职专任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85%
结构合理;专职专任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70%
1.结构合理是指教师的年龄、职称、学历、学源结构符合建设规划要求,适应教学需要和课程发展;发展趋势良好指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教学团队。
2.教学效果指学生、其他教师和学科专家对教师教学情况的信息反馈以及学生作业、考试成绩等的综合评价。
3.专职专任教师指院聘或连续聘任两年的外聘教师
 
 
 
 
主讲教师硕士研究生比例
主讲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的比例≥80%(体育、艺术、音乐等特殊专业≥60%;
主讲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的比例≥50%(体育、艺术、音乐等特殊专业≥30);
师资培养
师资培养计划具体且能够实施,鼓励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得力,行情况好,成效显著
师资培养有具体计划,青年教师教学符合要求,有一定的效果。
1.3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8分)
教研活动、教学研究以及教改成果
有区级以上立项的教改项目及两年以上的教改实践;有系列改革成果(方案、论文、报告、实践成果)并获得院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团队年人均公开发表教学研究1篇以上。
教改成果较显著,教师认同,学生评价高,且已在校外推广应用,有一定社会影响。
有院级立项的教改项目及一年以上的教改实践;有改革成果(方案、论文、报告、实践成果)获得院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团队年人均公开发表教学研究0.5篇以上。
教改成果有一定成效,教师学生评价较好,且在校内推广应用。
1.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等。
 
 
 
 

2.教学
内容
(20
分)
2.1课程内容
(8分)
课程目标定位
课程目标定位恰当、精确,体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
课程目标定位恰当,基本体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
 
 
 
 
 
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要求,内容完整,层次清晰,重点难点突出,较好的体现了相关教改成果。
教学大纲基本体现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要求,内容完整,结构科学合理,能够适用,层次清晰,要求较明确,重点难点较突出。
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注重体现“应用型、复合型”培养目标和协调发展;课程内容有系统性、先进性、科学性,更新及时,增减处理得当,体现理论联系实际。
教学内容基本体现“应用型、复合型”的培养目标;课程内容有更新,体现理论联系实际。
2.2教学组织与安排(6分)
教学组织与安排
课程理论讲授与实验实训学时分配合理,课堂实践教学环节齐全,教学组织思路清晰。
课程学时分配合理,教学组织思路清晰。
 
 
 
 
 
2.3实践教学
(6分)
实践教学内容内容
有≥80%主讲教师亲自主持和设计课程实践教学,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并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参与教师的教改与科研活动并积极参与其它社会实践活动。
有≥30%的主讲教师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实验内容有一定更新,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综合型、设计型实验课程开出率超过80%,效果良好。
综合型、设计型实验课程是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对前期课程各种单项实验、设计进行综合的实验(实训)类课程。
 
 
 
 
综合型、设计型实验
综合型、设计型实验课程开出率为100%,效果良好。
能够按照教学计划开设综合型、设计型实验课程。
实验开出率
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实验实训课开出率100%。学生参与性强,效果良好。
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实验实训课开出率≥80%。学生参与性较强,有效果。
3.教学条件
(20分)
3.1教材建设与选用
(5分)
 
教材及相关资料
选用优秀教材或有高水平的自编教材;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探究性学习指定了有效的文献资料;试验教材配套齐全,满足教学的需要。
选用符合本科教学要求的教材,或选用有特色的自编教材,使用效果好。
优秀教材是指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重点教材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或同行公认的教材。
 
 
 
 
3.2实践教学条件
(5分)
实践教学环节的先进性与开放性
实践教学环节和设备能够满足教学要求;能够进行开放式教学,教学效果明显;具有开设较高水平实验的实验设备与实验技术。
实践教学环节和设备能够基本满足教学要求;能够进行开放式教学,教学效果明显;具有开设较高水平实验的实验设备与实验技术。
开放式教学是在学校课堂教学中,教学题材不仅可以来自教材,也可以来自生活,来自学生;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并且运用"探索式"、"研究式"的方法,引导学生主动探索、研究,获取知识;课堂例题是开放性的;教师既作为指导者,更作为参与者,它既重视教师对学生的指导,也重视教师从学生的学习中吸取营养。
 
 
 
 
3.3网络教学环境
(10分)
网络资源建设、网络教学硬件环境和软件资源
网络教学基本资源与拓展资源建设已初具规模,并能经常保持更新;具备良好运行的软硬件环境;选编、制作了系列软件资源,在教学中切实发挥作用,留有使用痕迹。
建设有网络教学基本资源,并能持续更新;选编、制作了系列软件资源,能满足本课程的基本需要。
网络教学资源主要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教学录像案例库、专题讲座库、作业系统、交流工具等。
 
 
 
 

4.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20分)
4.1教学设计
(5分)
教学理念与教学设计
有基本覆盖整门课程的教学设计,重视探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体现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育理念。
有基本覆盖整门课程教学设计,能结合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进行合理的教学设计。
 
 
 
 
 
4.2教学方法
(5分)
教学方法创新与改革
有创新的教学理念;采用能激发学生积极思维的、有独特风格的、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能有效落实讲授、讨论、作业、实践、考核、教材等课程教学的六个要素。
教学有一定启发性,注意与学生交流;教学中采取探究式、研究性的教学方法;能基本落实讲授、讨论、作业、实践、考核、教材等课程教学的六个要素。
 
 
 
 
 
4.3教学手段
(5分)
多媒体教学条件
有相应的教学媒体、网络学习与讨论环境;有齐全的多媒体教学资料(课件、录音、录像等);能充分运用计算机辅助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及各种多媒体工具。
有相应的教学媒体,以及基本的多媒体教学资料;能配合教学需要;能运用计算机辅助教学。
多媒体教学是指利用多媒体技术授课。多媒体技术是指利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的新技术。(仅将文字投影到屏幕,不算在多媒体授课范围内。)
 
 
 
 
4.4考试改革
(5分)
考试内容
 
考试方法与手段
 
考试评价
试题符合大纲要求,难度、区分度科学合理;注重学生学习能力的考核。
积极开展多元化评价方法探索,采用试题(卷)库或实行教考分离。有完整、科学的考核办法,评分过程规范合理;试题评分准确,试卷和成绩质量分析报告齐备且翔实。
试题符合大纲要求,题目难易程度安排合理。
 
有规范的考核办法,评分过程规范合理,评分准确,试卷和成绩质量分析报告齐备。
1.考试方法改革指积极采用除闭卷考试外的开卷考试、口试、答辩和现场测试、操作等多种考试形式。
2.试题(试卷)库是指一门课程至少应有10套以上试题(试卷)。
 
 
 
 
5.
教 学 效 果(20分)
5.1同行评价
(5分)
同行评价和声誉
同行教师、专家对该课程的教学评价良好,并且在区内同类学科中有较高的声誉。
同行教师、专家对该课程的教学评价较好,在校内有一定的声誉。
 
同行评价指每学期有教师互听课记录、教师评教、教师评学等活动的材料。
 
 
 
 
5.2学生评价
(8分)
学生评价意见
项目建设期间学生网上评教平均分均达90分以上。
项目建设期间学生网上评教平均分达80分以上。
 
 
 
 
 
5.3录像资料评价
(7分)
课堂实录
课堂实录涵盖全部课堂教学,形成完整的课程教学录像;录像质量符合技术要求;教师讲授清晰、生动、有感染力,课件(板书)清楚;授课能启迪学生的思路、联想及创新思维。
制作3次以上课堂教学录像;录像质量符合技术要求;教师讲授清晰,能吸引大部分学生的注意力,能在一定程度上启迪学生的思路、联想及创新思维。
录像的技术要求参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
 
 
 
 
6.特色及辐射共享
专家依据《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所报特色及创新点评分。(55分)
在学院、区内其他同类院校中具有一定影响、在参加自治区级精品开放课程评审中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项目。课程网站的运行取得了较显著的社会效益。
 
 
 
 
辐射共享措施有力,未来建设计划可行。(45分)
 
 
 
 
备注:
二、评估指标内容等级标准分为A、B、C、D四级,各级的系数(Ki)分别为1.0、0.8、0.6、0.4。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级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三、本方案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评审指标分为综合评分(一级指标的前五项)与特色及辐射共享(一级指标的第六项)两部分,分别采用百分制计数,其中综合评审占80%,特色及辐射共享占20%。分数计算公式为:M=∑KiMi,其中Ki为评分等级系数,Mi是各二级指标的分值。总分为:一级指标的前五项M之和*80%+第六项M*20%。
四、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总分达到85分为优秀,60-84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地址:中国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邮编:541006
联系方式:行政办公室:0773-3696101  实践办:0773-2537107  科研教改办:0773-2536791
教务考务办:0773-2673512  学籍办:0773-3698066  教学评估办:0773-2537107 

   文印室:0773-2537592    教学工作意见反馈 邮箱:ljxyjwc@sina.com
版权所有:桂林学院(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产教融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