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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课程考核试卷检查的通知
2024年04月09日 16:21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谭宇宸  浏览:

各二级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教学第七周(4月15日—19日)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课程的试卷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全部考核课程的试卷。

二、检查内容

(一)课程考核试卷及其命题计划表、考核结果分析报告单、成绩单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等资料是否齐全。

(二)阅卷评分是否准确合理,有无差错;评阅教师是否签名。

(三)阅卷如有修改,阅卷教师是否在修改处签字。

(四)试卷存档是否规范。

三、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一)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桂林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试卷管理信息一览表》另行下发),供抽取考试课程用。

(二)被检查班级的学生试卷。

(三)课程考核试卷及其命题计划表、考核结果分析报告单、成绩单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四、检查方式

(一)采取各学院交叉互查的方式进行(即人文学院理工学院管理工程学院与金融法律学院、传媒学院与城市设计学院、教育学院与体育与健康学院交叉互查马克思主义学院由教务与产教融合处检查)。

(二)具体安排请各学院填写《桂林学院试卷检查安排表》(附件1)于41217:00前报教务与产教融合处,以便教务与产教融合处安排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五、检查试卷课程门数及试卷份数

学院在《桂林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试卷管理信息一览表》中,随机抽查被查学院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30%专业课,不足4门专业课的将随机抽查其中一门;每一门课程考试试卷抽查学号尾数为0的学生,50人以下的班级随机抽取补足为5份卷。被查学院有通识教育课的,主查学院抽查每学期中的一门,抽取该门课的2个专业(50人以上)对学号尾数为0的学生进行检查。

六、试卷检查工作要求

(一)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工作规范》(漓院政教学[2017]114号)第二十七条评卷具体要求(附件2)进行检查。

(二)检查期为4月15日—19日,具体时间由被查学院安排。检查每门课程时,检查组应根据《桂林学院试卷检查记录表》(附件3)的检查项目,对检查情况做出详细记录,并填写在记录表内,于422日下午1700前交教务与产教融合处106室。

请各系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本次试卷检查工作。

 

附件:1. 桂林学院试卷检查安排表

2.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  评卷具体要求

3. 桂林学院试卷检查记录表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202449


附件1

 

桂林学院试卷检查安排表

 

被查学院

主查学院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检查组成员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陪同检查人员

人文学院

工程学院

 

 

 

 

管理工程学院

金融与法律学院

 

 

 

 

传媒学院

城市设计学院

 

 

 

 

教育学院

体育与健康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工程学院

人文学院

 

 

 

 

金融与法律学院

管理工程学院

 

 

 

 

城市设计学院

传媒学院

 

 

 

 

体育与健康学院

教育学院

 

 

 

 

说明:1.“检查地点”和“检查时间”栏由被查学院填写,“检查组织成员”栏由主查学院填写。

2本次检查,主查学院填写的检查组成员为所在学院教学秘书1名,教务与产教融合处陪同检查人员为谭宇宸。

 

附件2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工作规范》

第二十七条  评卷具体要求

 

(一)统考课程应当在评卷前组织评卷教师研究和讨论试卷,对照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进行试卷试评,统一标准后方可实施评卷。非统考课程可根据实际实施评卷。

(二)评卷一律使用红笔,采用百分制记分,记分数字必须书写工整,易于辨认。评分栏、分数登记和总分栏统一使用正分方式记分。各小题分数应合计在大题题号前评分栏及试卷抬头记分栏相应位置;各小题的得分之和必须与大题得分相符;各大题得分之和必须与总分相符。

1.客观题评卷时,在各小题的答案上做出评阅标记(如“√”、 “×”等符号),然后将各小题得分汇总于大题题首“得分”栏内。

2.主观题评卷时,答案完全正确的用“√”标记;答案完全错误的用“×”标记;答案部分正确的用半勾(在√上划一斜线)标记,有错误的部分用下划线标出,不完整的用省略号标出,做减分标记(记负分)。大题题首给出得分(记正分)。各小题得分之和必须与大题得分栏内得分值相等。

3.所有大题的得分填在试卷首页对应题号的得分栏内。

(三)在评卷过程中,“统分人签字”栏由评卷教师签名或盖章。若采取多人阅卷的形式,评卷教师需在每大题得分处签名。评卷后分数的修改需评卷教师签字或盖章确认,并简要注明修改原因。

(四)对姓名、学号等考生信息写在答题纸密封线以外或有明显标记,或用非蓝、黑墨水笔答题的试卷,一律不予评分。


附件3

桂林学院试卷检查记录表

单位:                                    填表日期:

课程名称

 

班级

 

任课教师

 

检查类别

1.自查    2.复查    3.抽查

检查试卷份数

 

检查组成员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1

试卷袋中5大类资料是否齐备?

 

2

各种资料是否对应配套?有无错装?

 

3

命题计划是否科学合理?是分值是否满分?

 

4

试卷是否按学号排序?

 

5

卷面是否全部用红笔判阅?

 

6

卷面判阅批注是否有涂改?若有,涂改处是否有阅卷人签字?

 

7

卷面是否有漏判、错判、加错分等情况?

 

8

试卷评分栏是否用红笔填写了各大题的小计分(正分)及卷面总分?

 

9

ABC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是否细分到每道小题或简答、论述题的每个要点?

 

10

成绩单所登分数是否与卷面一致?

 

11

成绩单必须以黑色笔填报,不及格成绩要用红笔填写?

 

12

成绩单中是否填写完整,有无空缺项?

 

13

考核结果分析报告单是否按要求填写清楚、齐全,“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一栏是否填写过简?是否如实、客观地对学生考核结果和答卷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

 

 

 

 

 

 

                  检查组组长签名:

说明:“检查结果”一栏填写每个项目的检查情况,没问题的请打“”,有问题的在“存在问题”一栏中填写具体问题,内容太多时可加附页。其它未提及项目如有问题也填写在“存在问题”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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