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14号)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教职工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二、请各学院、各单位于2019年4月9日上午11点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按《第八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证明材料的顺序合订成册一式3份、《第八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申报简表》一式1份)报送至人力资源部(知善楼821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38109033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15677333461,刘莹。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