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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关于做好我校第七批校内兼课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1 16:36:43  作者:人力资源部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第七批校内兼课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一)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管理暂行规定》(漓院政教学〔201748号)

(二)兼课教师需求计划详见“桂林学院2021年及今后一段时期校内兼课教师需求计划汇总表”(附件1

二、认定对象

符合上述认定依据所规定条件和要求的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

三、认定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桂林学院校内兼课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由个人填写)及相关佐证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其中,此前已认定取得资格的,无需重复认定。

(二)《桂林学院校内兼课教师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由各开课单位汇总后填写)。

(三)上述认定材料请于2021118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林榆峰,联系电话:3696213

 

附件:1.桂林学院2021年及今后一段时期校内兼课教师需求计划汇总表

2.桂林学院校内兼课教师认定申请表

3.桂林学院校内兼课教师认定申请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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