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6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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