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部门首页 | 机构设置 | 师资队伍 | 政策制度 | 人才招聘 | 职称管理 | 党建工作 | 服务指南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详细信息

【人力资源部】关于开展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2022年秋季学期兼课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9 09:02:04  作者:人力资源部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管理暂行规定》(漓院政教学〔201748 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兼课备案对象

计划在2022年秋季学期兼课的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人员须已通过校内兼课教师资格认定,且在能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符合所兼课程教学能力的要求。

 

二、兼课备案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桂林学院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备案表》(见附件1)。

(二)意见签署:申请人任职单位审批(中层管理干部兼课须经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同意,专职辅导员兼课的须经学生事务部同意)——申请人将表格送交开课学院签署意见——课程对口学院同意聘任兼课的,提交教学科研处审批——申请人将表格交回开课学院——开课学院汇总并填报《桂林学院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备案汇总表》(见附件2)。

(三)兼课备案情况上报:开课学院向人力资源部上报附件12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均需按要求提交纸质版“兼课备案表”。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党政教辅部门双肩挑人员不用备案。

(二)所兼课程应为本人通过资格认定的相关课程,不得随意更换兼课课程。

(三)开课学院报送兼课备案材料截止时间:202276日(星期四),逾期不予受理。

(四)未尽事宜请与人力资源部联系。联系人:林榆峰,联系电话:3696213

 

 

附件:1.桂林学院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备案表

      2.桂林学院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备案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22629

 


上一条:【人力资源部】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人力资源部】关于转发做好2022年度统计系列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闭

地址:中国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邮编:541006
电话:0773-3696366 传真:0773-3696266   招生咨询电话:0773-3696116 (兼传真)
版权所有:桂林学院(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人力资源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