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做好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办法
严格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和程序要求开展评审工作。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初评(9月10日~9月25日)
以系为单位,由各系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完成2014~2015学年本系学生的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成绩评定,初步提出获奖学生名单。初评结果须向全系学生公示五天。
(二)审查复核(9月26日~10月6日)
在公示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各系组织学生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并于9月25日(星期五)下午5:00之前将本系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审查复核。其中附件1以纸质材料形式报送,附件2、3要求以纸质和电子两种方式报送。
(三)公示(10月8日~10月12日)
学生工作部(处)将评审结果面向全院公示五天,在公示期内,对初评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公示期后不再受理投诉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结果是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为体现公正、客观、准确,各系要严格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暂行办法》的规定操作。
(二)各系要成立相应的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应成立专门的奖学金学生评定委员会,被提名为优秀的学生应回避,均不能参加评定委员会。各系要对评定工作负责,一经发现有作弊行为,将取消其本学年度参评优秀班集体资格。
(三)各系应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上交材料,逾期不报的将不再补报。
联系人:黎春睿,电话:3696269,邮箱:9551005@qq.com。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