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与网络信息中心设备管理员值班制度
1.设备管理员值班安排,由实验教学与网络信息中心根据每学期的工作制定。
2.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值班: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22:30;周六、周日早上8:00-12:00,下午14:10-17:20,晚上19:00-22:30。
3.设备管理员应根据制定的值班安排表值班,如因故需要临时调整值班安排的,必须提前取得部门领导的同意。
4.值班管理员应按照各项工作职责的要求,做好值班期间的设备管理工作,认真填写记录表值班记录。值班记录簿在每月结束后,由行政秘书负责整理存档,并作为管理员月度考核的依据之一,由实验教学与网络信息中心行政秘书负责整理存档,作为管理员日常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5.值班管理员在值班期间发现设备出现故障的,应及时进行处理,未能处理的,立即上报中心主任。
6.各系、各部门在已编制的课表之外开展教学或学生活动的,必须提前向教室管理部门办理教室使用申请,并将申请表交实验教学与网络信息中心,以便中心做好值班安排和使用设备的准备工作。当天值班管理员必须对当日交来的申请表进行审核,
7.没有教室申请表或实验室使用申请的,任何部门或非当班值班管理员均不得擅自使用或开放机房、多媒体设备供他人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或其他盈利性活动。
8.值班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设备管理职责,不得擅自将值班工作委托他人或学生代理完成。
9.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因疏忽和不负责任导致不良后果,将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值班电话:0773-3696162 0773-3699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