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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音乐学院关于2021年教学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奖励的公示

作者:时间:2022-04-21点击数:

各位老师:

自教学科研处发布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教学工作成果、科研成果登记与奖励的通知以来,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5年修订)》(师漓院政教学〔2015〕105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暂行办法》(漓院政教学〔2016〕89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2017年修订)》(师漓院政教学〔2017〕116号)文件规定,经教师个人申报、登记,学院对老师们申请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拟对我院教师2021年教学工作成果、科研成果予以奖励(详见附件1-4)。

本次教学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奖励公示期为三天(2022年421日—2022年423日),自公示下发之日起算。如对公示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和联系电话,于2022423日前邮件或直接送达教学秘书处。

联系人:潘桥娟、林敏,联系电话:3696236

附件:

1.教音 附件2-1:2021年桂林学院教学成果登记表(质量工程类、教师参赛获奖类)

2.教音 附件2-2:2021年桂林学院教学工作成果登记表(指导学生参赛类)

3.教音 附件3:2021年桂林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1(论文类、编著类)

4.教音 附件4:2021年桂林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2(专利、科研项目获奖类)


教育与音乐学院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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