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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1-10点击数:

学院全体教职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桂教办【2024】4号)和学校下发《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严惩学术不端行为。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

各位老师(含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研文献数据库,2021年1月1日以来本学院、本人署名的科研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二、做好今后投稿的刊物选择

全体教职工要主动梳理本人投稿情况,学院及教研室要结合中科院(https://earlywarning.fenqubiao.com/#/)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建立并发布预警期刊名单,提醒教师慎重投稿。

三、工作要求

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本次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对在排查活动中,作者该报告未主动报告的,一经调查属实,将对涉事人员严肃处理。

本次自查执行“零”报告制、各教研室和行政教辅办公室对科研论文的撤稿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后,如不存在撤稿论文情况,请提交《撤稿论文自查工作情况报告》(附件1);如存在被撤稿情况,请提交《撤稿论文自查工作情况报告(附件1)和《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上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行政教辅办公室由负责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共同签字,并于1月11日(星期四)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电子版发至42165345@qq.com.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3696236


地址:中国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邮编:541006 

投诉电话:0773-3696156      投诉邮箱:15438581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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