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邮寄的说明

更新:2014年08月16日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独立学院在向被本科层次录取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一并邮盖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以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正常秩序和权威性。

我院对此项工作要求进行了安排,但是由于我院在各省的录取工作结束较晚,大部分省份还没有收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同时由于开学时间临近,为了及时向录取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便于新生办理各项入学手续,我院对目前还未收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的省份仅仅邮寄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报到材料,暂不邮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考生可以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确认自己的录取状态。如有需要,新生入学后可凭有效证件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自己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特此说明。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八月九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