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更新:2019年08月07日

  1. 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内容详见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国家资助 助你飞翔》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到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3. 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入校后申请国家助学金的新生需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类别

    (一)特别困难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含2016年及以后年度脱贫的建档立卡学生)。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特困救助供养的学生。

    4.孤儿学生。

    5.烈士子女。

    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

    (二)突发事件特殊困难。

    1.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致贫的,因病报销后自费开销的费用占据了家庭年总收入的80%,需提供医院疾病诊断书、缴费单据或出院证明等复印件。(提供的佐证材料有①②其中之一即可:提供出院证明和缴费单据;提供医院疾病诊断书和缴费单据。)

    2.因家庭突然遭受自然灾害致贫的,需提供受灾图片。

    3.因家庭成员遭遇重大交通事故致贫的,需提供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复印件。

    (三)比较困难

    1.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2.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同一户口本家庭因成员有下岗或待业致贫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下岗证或失业证复印件。

    4.同一户口本上有家庭成员是库区移民的。

    5.同一户口本上家庭成员中,除监护人和本人以外,能提供其他成员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证书复印件的成员,可作比较贫困的佐证材料。

    6.有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需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

    7.因单亲家致贫的学生。

    8.因务农或兄弟姐妹多(指3个及以上),人多地少致贫的家庭。

    9.同一户口本上因家庭有2个及以上子女就读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致贫的,需提供其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证明复印件。

    10.同一户因口本上家庭成员近三年内患有重大疾病、慢性重病需要长期服药致贫的,需提供医院疾病诊断书、缴费单据或出院证明等复印件。(提供的佐证材料有①②其中之一即可:提供医院出院证明和缴费单据;提供医院疾病诊断书和缴费单据。)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773-3696201 刘老师

    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咨询电话:  0773-3696201 董老师

    咨询部门: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事务部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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