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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告示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关于申报广西师范大学对口支援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作者: 葛巍 发布时间:2023-10-12 09:26 阅读次数: 【字体 |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对口支援桂林学院相关科研工作的要求,为加强我校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自然科学领域研究的科研能力,现由学校教务与产教融合处组织开展申报此科研立项工作。

一、申请课题类别、数量、经费及周期

(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项目经费3万元,项目研究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25年12月

(二)自然科学领域研究1项。项目经费4万元,项目研究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25年12月

本次申报不设项目指南,由申报者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

研究期限自课题获批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均不得延期。

二、申报条件

(一)本次组织申报的专项课题负责人及成员须为我校在全职教职工,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课题组成员不超过11人(含课题负责人)。

(四)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项目。

(五)立项后凡以桂林学院科研专项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结题要求

本项目结题原则上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二)出版专著1部(不少于15万字)

(三)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1篇,同时撰写研究报告(不少于10万字)1篇。

四、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同类项目资格。

(二)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人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五、报送要求

申报人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对口支援科研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纸制一份,于10月18日12点前交至教务与产教融合处8206办公室葛老师。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邮箱:1783276@qq.com,文件命名要求“姓名--(社科/自科)项目课题名”。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对口支援科研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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