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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关于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7 11:03:42  作者: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立以专职教师为主,兼职教师为辅,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根据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漓院政人事〔2020〕4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第学期外聘教师备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我校聘用的全体外聘教师,包含教学、指导实践实习、指导毕业论文等兼职范围。

二、备案原则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根据我校“把握条件、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相对稳定、严格考核、合约管理”的兼职教师聘用原则开展备案工作,以形成兼职教师聘任档案信息库。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请各二级学院将本通知转发给本单位外聘教师,并组织填写《桂林学院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审批/备案表》、《桂林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桂林学院外聘教师信息汇总表》;新聘或已到学校任教但之前未交证件材料的另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生证(在读研究生)、职称证、高校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等复印件。

(二)报送时间:请各二级学院本学期放假前完成备案工作,并务必于2022311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将附件1(教科处签署审核意见)、附件2、附件3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知善楼821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单位名称命名后发送至人力资源部18082242@qq.com,附件3电子版同时报送至教学科研处钟宜君老师处。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填写规范:请认真学习填表说明(见附件5),规范填写,并保证备案材料及填写的真实性。

(二)加强管理: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外聘教师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外聘教师学习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堂教学规范》《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及师德师风相关文件,以提高外聘教师的专业授课能力、师德建设水平。

(三)保质保量:各二级学院请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地完成2021—2022学年第学期外聘教师备案工作,逾期未上交备案材料至人力资源部的外聘教师不能参加该学期优秀外聘教师评比,责任由外聘教师所授课程所在单位承担。

如有疑问,请联系人力资源部刘昊灏,电话:0773-3696128。

附件1:桂林学院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审批/备案表

附件2:桂林学院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

附件3:桂林学院外聘兼职教师备案汇总表

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附件5:桂林学院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审批/备案表(填表说明)

                                            桂林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112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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