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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存包柜管理办法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0-11-04   点击数:

一、图书馆存包柜仅限于来馆学习、借阅图书的读者暂时存放物品,非到馆活动者请勿使用。

二、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自助存放,自备锁头上锁;图书馆闭馆后请务必取走锁头及相关物品,勿长时间占用。

三、贵重物品请勿存放于存包柜中,以免丢失。图书馆不负责保管物品,读者需自行负责物品安全。

四、图书馆不定期检查存包柜使用情况,每天晚上22:10后清理未取走的锁头及物品。

五、读者凭学生证每周二、四下午到图书馆C馆一楼读者服务部办公室领取被清理的物品,自清理之日起10天后不领取的,图书馆将自行处理相关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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