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全区“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征文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14】94号)文件要求,为宣传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资助政策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决定在我院开展“国家资助助我飞翔”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我院在校生中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资助的学生。
二、征文主题
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具体征文题目自拟)
三、征文要求
(一)征文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
(二)题材不限,正文要求不超过4000字。
(三)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四)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
(五)我院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备份,保留底稿、电子稿。
(六)参赛作品有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解决。
(七)征文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四、征文报送
(一)报送方式:所有报送材料均采取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请各系以系为单位于4月24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工处210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后发送到359992652@qq.com.
(二) 电子材料报送要求:电子材料主题为“征文+报送单位名称”;所有附件以Word格式报送,征文文档统一命名为“学校名称+学生姓名”;邮件中需注明各报送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优秀组织奖一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
联系人:魏春华;联系方式:3696269。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