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5]6号)精神,为做好我院2015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在校生首贷的预申请工作
对于我院在校生中首次贷款的学生,由学生提交贫困证明材料(即当年贫困生认定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至所在系部,待系部审核通过后认真填写《预申请信息导入表》(见附件1)。首贷的学生务必要做预申请,未做预申请的县资助办不予办理贷款手续。
二、做好在校生续贷的相关证明工作
对于我院在校生中续贷的学生,由学生个人下载《漓江学院生源地贷款办理证明》(见附件2),学生将本人信息填写完整后先由各系审核盖章,再统一交至学工部。学工部审核盖章后会统一将办理证明返回各系,并由各系下发给学生本人。
请各系于6月22日前将首贷学生的《预申请信息导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续贷学生的《漓江学院生源地贷款办理证明》统一交至学工部210办公室。逾期不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贷款资格。
联系人:魏春华,联系电话:3696269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6月4日